立場新聞案|鍾沛權判囚21個月 林紹桐判處可獲即時獲釋的刑期

政治

撰文: 區綽彥

發布時間: 2024/09/26 18:22

最後更新: 2024/09/26 19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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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立場新聞》前總編輯鍾沛權。(資料圖片)

停運的《立場新聞》母公司、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,涉發表17篇文章以宣揚非法理念,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,法官於上月28日於區域法院裁定3名被告罪成,並裁定11篇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,今日(26日)判刑,鍾沛權判囚21個月;林紹桐的判刑,法官以14個月為量刑起點,並因應他的健康狀況進一步減刑,讓他不用即時入獄;另判立場母公司罰款5000元。

辯方:兩被告已還柙15至16個月  判處可當庭釋放刑期

案件原定於下午2時半開庭頒下裁決,但郭偉健至下午近4時40分才到庭。鍾沛權和林紹桐代表大律師余若薇指,兩名被告已還柙15至16個月,希望法庭在量刑上行使酌情權,判刑不超過兩人還柙日子,讓兩人可當庭釋放。

辯方呈林紹桐醫療報告  指腎功能少於三成

辯方呈上其中一名被告林紹桐的醫療報告,指他患上疾病「ANCA(抗嗜中性白血球細胞質抗體血管炎)」,腎功能少於三成,須每兩星期覆診和適時使用藥物,若須入獄,一旦發病將未能送到瑪麗醫院接受主診醫生治療,而林紹桐患腎病第四期,若再惡化,或受簡單感染或脫水,將需要洗腎。

多國領事、記協前主席旁聽

今早11時許,約50人在法院輪候旁聽籌號。多人赴旁聽,包括美、英、法、加、意、比利時、愛爾蘭及歐盟的領事代表,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、記協前主席岑倚蘭等。

3名被告為Best Pencil (Hong Kong) Limited、鍾沛權(53歲)及林紹桐(35歲),事發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。

法官早前於判詞指,案發時政治氣氛極為熾熱、大量市民不滿意甚至反對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。在相關時代背景下,法庭裁定17篇涉案文章中,有11篇具有煽動意圖。當中包括民主派「35+」初選參選人何桂藍的專訪、前《蘋果日報》副社長陳沛敏撰寫的文章、羅冠聰和張崑陽的博客文章、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的4篇博客文章,以及中大畢業生的匿名訪問。

法官指,部分文章沒有任何客觀基礎,目的是以假消息散播憎恨及反政府情緒,並激勵在港抗爭者的士氣,要求他們全面進行曠日持久的抗爭。部分文章則攻擊《香港國安法》、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等。

至於另外6篇未有被裁定有煽動意圖的文章,即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的報道,以及羅冠聰、許智峯、鄒家成、梁晃維及梁頌恆的專訪。法官則認為屬新聞報道,或只涉及受訪者表述其政治觀點,交代離港後的動向,沒有進一步鼓動他人行動。

法官又裁定《立場新聞》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,其媒體路線為支持及促進香港自主,在反修例期間更成為抺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。

案件編號:DCCC265/20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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